校属各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基地:
为进一步推动临床实践教学改革,创新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医学生临床思维、技能操作能力及人文关怀精神的培养,提升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全面提高医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为选拔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集训选手,学校决定举办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7年度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湖北医药学院2017年度临床技能大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专此。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7年12月20日
湖北医药学院2017年度临床技能大赛工作方案
根据我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湖北医药学院2017年度临床技能大赛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医学生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促进医学生临床思维、技能操作能力及人文关怀精神的培养,提升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通过对医学生的赛前培训、重点选拔和技能竞赛,展示各临床教学基地日常教学质量与学生风采,全面提高医学生综合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教务处
2.承办单位:临床技能教学培训中心
3. 2017年度临床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李涛(副校长)
副组长:张 建 李文春 李涛(技能)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家宁 孔祥清 刘菊英 李斌 李文春 李建军
李贵华 李涛(副校长)李涛(技能)吴静 张 建 张 敏
张秋莉 张海蛟 陈 磊邵义光 金志雄 周 艳
袁 杰 操传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文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陈道艳、李高军、严文莉、吴珍、赵国新、秦文刚、肖杉、刘辉辉、周静然、黄琪、张卓、刘瑜。
4.裁判专家组:由5家附属医院选派副高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学专家组成,李涛(技能)任总裁判长。
(三)参赛选手及组队
由各临床学院择优选派湖北医药学院、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3级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组队参赛,根据实习生人数的多少组成3-5支参赛队伍。校本部、药护学院学生分别组队,每队包括4名选手。
3.各临床学院选派领队1名,每支参赛队伍配指导教师1名。原则上领队由临床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1.竞赛时间:2018年1月13日(星期六)
2.竞赛地点:临床技能教学培训中心
(五)竞赛内容及形式
1.竞赛内容(根据大赛筹备情况可能会做细微调整)
内科: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胸穿、腹穿、腰穿、骨穿、心电图操作。
外科:无菌术、切开缝合、换药术、气管插管。
妇产科:产科检查。
儿科:小儿体格检查及判读、小儿心肺复苏、小儿穿刺。
眼耳鼻咽喉、皮肤科:耳的一般检查、视力检查、真菌镜检。
2.竞赛形式:比赛方式为多站式,按抽签顺序参加比赛。比赛设12-16站,每个站点选手操作时间7分钟,裁判评分及器械准备时间2分钟。每站设2名裁判、2名志愿者。根据每站成绩总和进行排名。
(六)竞赛规则
1.所有参赛队根据领队抽取的参赛序号参加比赛,校本部与药护学院学生同场竞赛、一并评分排序;
2.各队参赛选手凭参赛标识由引导员带领进入赛场,参赛选手穿着无任何表明身份标识的白大衣,自戴帽子、口罩;
3.比赛过程中,各参赛队选手分别按照参赛顺序由引领人员带领进入对应站点,依照比赛规定顺序轮转,依次完成所有比赛项目;
4.各参赛队选手编号(A、B、C、D)在报送信息时确定,选手编号在比赛全程中不得更换,根据各站点的具体比赛要求,指定编号的选手进入站点参赛,操作由单人或多人完成;
5.选手入场后,在对应赛站前列队,主持人下达“开始比赛”指令后,选手同时进入赛站,开始计时。参赛选手在裁判助理引导下,认真阅读各赛站题卡,按分工要求进行承担主操作、助手或完成笔试题的任务。如无比赛任务或已完成本人任务,请在各赛站指定区域等候,不得讨论或提示,不得进入下一赛站红线以内;
6.参赛选手根据题卡要求完成各站点的相应项目,若出现未按题卡要求完成项目的情况,则该项成绩判为零分。选手答题时需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写明队伍编号和选手编号,否则该题成绩计为零分。
7.每个站点规定操作时间为7分钟。在规定时间结束之前,选手需完成比赛操作,将使用过的物品整理完毕,然后向裁判报告操作完成,计时中止,比赛结束。规定时间结束后,无论选手是否报告完成,均应停止操作,在工作人员引领下离开站点;
8.如参赛队确定当前赛站完成,或决定放弃,需四人全部同时离开站点,且不得返回;
9.参赛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赛场,选手进入赛场后选手间、选手与裁判间不得相互交流;
10.多站式比赛每站设裁判两名,计平均分;
11.计分人员分别记录各参赛队全部项目中的得分和用时情况。
(七)奖项设置
1.团体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胜奖若干。
2.单项奖:取每站项目得分最高者奖励。
3.根据学生培训效果、比赛成绩等综合因素在各参赛单位中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等。
4.各临床学院及药护学院学生的参赛情况、竞赛成绩纳入其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5.奖励措施:
(1)按照《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专业技能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给予组织单位、指导老师、参赛学生相应奖励证书;
(2)所有参赛选手获得毕业临床技能考核免试资格;获得团体一、二、三等奖或个人单项奖的选手,其毕业临床技能考核直接按优秀等级计分,且给予毕业临床综合笔试成绩加分奖励,标准为:团体一等奖的选手各10分,团体二、三等奖的选手各5分,个人单项奖的选手各3分(团体与个人奖项不累计加分奖励);
(3)授予团体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优秀实习生”称号;
(4)获得团体一等奖的选手,授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作为种子选手备战全省、全国临床技能大赛;若报考本校研究生且达到招生录取线,复试时可优先录取。
(八)其他
1.各临床学院须认真落实比赛相关事项,做好前期学生集训与选手选拔工作,动员广大临床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到临床实践教学活动中来。
2.积极营造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良好氛围,通过竞赛进一步强化临床实践教学工作,助推临床实践教学改革,提升临床实践教学质量。
3.比赛方案中的内容可能根据比赛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竞赛组委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4.赛事联系人:教务处(陈磊 13886820009)
临床技能教学培训中心(李高军 13797840073)
5.提交材料。各临床学院于2018年1月4日前提交参赛选手、领队、指导教师信息,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1230257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