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医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学生科研工作安排,现对2016年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2)
二、结题标准
主要依据为《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六章 项目结题条件”,项目结题的支撑成果包含但不限于:
1.公开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学生,且论文须标注“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科研基金资助”字样。
2.获得的专利。
3.持该项目参加的各种学科竞赛获得荣誉或奖励,例如学生凭项目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生物实验技能竞赛、基础医学创新论坛暨实验设计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挑战杯”等赛事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4.其他由项目产生的公开成果。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
2.项目结题相关支撑成果。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将项目结题材料于2017年12月26日17时之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暂不能结题的项目需提交项目延期申请(参见附件4)。所有材料请同时提供纸质版与电子版。
如有相关事宜需要咨询,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柯威;电话:8873802。邮箱819806619@qq.com。
专此通知。
附件:
1. 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清单(PDF版)
2. 2016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清单(excel版)
3.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 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