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40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教高函[2017]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予以公布(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等次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三个立项等次。同一项目依照获批的最高等次标注等次及类型,配备相应经费。
二、各单位应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开展与实施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与促进项目研究顺利实施。
三、各项目组成员应积极争取指导教师的支持,及时开展研究工作,并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研究进展及所遇困难,争取产出成果、顺利结题。
四、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协助项目组成员满足项目实施所需工作场地、仪器设备、智力支持等必要条件,督察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时给予学生启发与指导。
五、指导教师与项目组成员请务必仔细阅读《湖北医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附件3),《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说明》(附件4),按规定科学而规范地使用、报销经费。
六、各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时间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止。
专此通知。
附件:
1.湖北医药学院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文件
2.湖北医药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3. 湖北医药学院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4.湖北医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说明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
药护学院教学管理部
2017年12月5日